作为后端java开发人员,大部分人不免要接触VO,BO,PO,DO,DTO之类的,但很多同学对这些概念一直以来都是云里雾里,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下,数据对象的命名规范,大家可以对照本文看看自己项目或者公司项目命名是否规范。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下面数据对象命名关系图:
结合上图,我们具体看看数据对象名字的含义吧。
DAO
DAO(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它是一个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接口,负责持久层的操作,为业务层提供接口,主要用来封装对数据库的访问,常见操作无外乎 CURD。我们也可以认为一个 DAO 对应一个 POJO 的对象,它位于业务逻辑与数据库资源中间,可以结合 PO 对数据库进行相关的操作。
PO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层对象,它是由一组属性和属性的get和set方法组成,最简单的 PO 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数据库表中的一条记录理解为一个持久层对象),多个记录可以用 PO 的集合,PO 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PO 的属性是跟数据库表的字段一一对应的,此外 PO 对象需要实现序列化接口。
BO
BO(Business Object)业务层对象,是简单的真实世界的软件抽象,通常位于中间层。BO 的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举一个求职简历的例子,每份简历都包括教育经历、项目经历等,我们可以让教育经历和项目经历分别对应一个 PO,这样在我们建立对应求职简历的 BO 对象处理简历的时候,让每个 BO 都包含这些 PO 即可。
VO
VO(Value Object)值对象,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 PO 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 VO 应该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对应,这根据业务的需要。 如果锅碗瓢盆分别为对应的业务对象的话,那么整个碗柜就是一个值对象。此外,VO 也可以称为页面对象,如果称为页面对象的话,那么它所代表的将是整个页面展示层的对象,也可以由需要的业务对象进行组装而来。
DTO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比如我们有一个交易订单表,含有 25 个字段,那么其对应的 PO 就有 25 个属性,但我们的页面上只需要显示 5 个字段,因此没有必要把整个 PO 对象传递给客户端,这时我们只需把仅有 5 个属性的 DTO 把结果传递给客户端即可,而且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的显示对象,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 VO。使用 DTO 的好处有两个,一是能避免传递过多的无用数据,提高数据的传输速度;二是能隐藏后端的表结构。常见的用法是:将请求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questDTO,再将响应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sponseDTO。
POJO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简单的 Java 对象,实际就是普通的 JavaBeans,是为了避免和 EJB(Enterprise JavaBean)混淆所创造的简称。POJO 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简单的实体类,其中有一些属性及其getter和setter方法的类,没有业务逻辑,也不允许有业务方法,也不能携带有connection之类的方法。POJO 是 JavaEE 世界里面最灵活的对象,在简单系统中,如果从数据库到页面展示都是 POJO 的话,它可以是 DTO;如果从数据库中到业务处理中都是 POJO 的话,它可以是 BO;如果从数据库到整个页面的展示的话,它也可以是 VO。
总结
了解了概念后相信大家都会有疑问,实际工程中是否必须按照固定的概念来定义对象?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各个系统复杂情况不同,概念只是一个辅助,没有必要做照搬概念的教条主义。设计出一个灵活易懂的系统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不同的服务需要根据自己业务以及技术架构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对数据对象进行命名,准确正确的命名方式会使得项目结构更清晰,代码更易读,所以大家平时写代码的时候应该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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